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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5类病不予报考 |
本报讯 (记者 熊黎)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,3月30日体检工作将全部结束。昨日,市招办公布了今年高考体检15类疾病可以不予报考。
据悉,这15类可以不予报考的情况是: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肺不张、肺叶切除、肺外结核、肺结核未硬结稳定、胸膜炎未愈、肝炎、肝功能不正常、肢残生活不能自理、脏器手术后未愈、青光眼视神经视网膜眼底病变、精神障碍(注明疾病)、神经系统(注明疾病)、血液系统(注明疾病)、内分泌系统(注明疾病)、泌尿系统(注明疾病)。 |
| 发布于:2008-03-29 已被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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